說明:
一、依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5年8月12日(115)北廣介字第117號函辦理,如附件1_台北市廣東同鄉會函
二、申請資格: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粵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交換學生及延修生),依成績可申請獎學金或助學金:
(一)獎學金: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
(二)助學金: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乙等或7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家境清寒者。
三、本校名額:未定。
四、本校收件時間:115年10月5日至10月22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放假日除外。
五、發給辦法、申請書、切結書詳附件2_發給辦法、申請書、切結書_114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請協助公告及轉知粵籍學生。有意申請同學請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將申請書等文件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六、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