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僑務委員會115年2月10日僑生輔字第1150500283號書函辦理,詳附件1_僑務委員會書函。
二、申請資格: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或僑務委員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大一生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留級、重讀、延畢不得申請)。
(二)未領取僑務委員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華僑協會總會114年度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僑生獎學金者。
(三)持有僑務委員會i僑卡者。
三、獎項一覽表詳附件2_獎項一覽表、學生操作手冊詳附件3_學生操作手冊,本組亦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
四、學生申請方式:
(一)申請同學須於115年3月6日前至僑務委員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黏貼單須自行黏貼有效期間內居留證影本、已蓋註冊章學生證影本。
(二)於115年2月24日至3月9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7時,2/27除外)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1、申請書紙本(含相關證件黏貼單)。
2、113學年度中文成績單正本。
3、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須提供清寒證明。
4、i僑卡卡號。
五、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