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華僑協會總會115學年度大學僑生、港澳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

一、申請資格: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就學之學士班學生,限大二(含)以上,且115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獎學金申請要件: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

(二)助學金申請要件: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及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且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

二、本校名額:獎學金及助學金各2名。

三、本組收件時間:2026年9月15日至10月2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四、相關辦法詳見獎學金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獎學金系統: 淡江大學樸實剛毅獎學金詳細說明

(一)申請表:除「審核意見」、「權責單位蓋章」之外,其餘欄位都要完成。

(二)114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僑生:護照及僑居證件影本;港澳生:港澳護照及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件影本

(四)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五)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六)境外生輔導組或我國駐境外單位蓋章之清寒證明(申請助學金才要)